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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于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实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6,114,72.4,72660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以及经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 在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内,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各类资产应符合以下比例范围限制: 股票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潜力并具备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适当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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