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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目标 |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的流动性,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 ||
| 投资范围 | 国内依法发行、高信用等级、具有一定剩余到期期限限制的债券、央行票据、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 1.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短期债券; 2.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央行票据; 3.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 4.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在遵从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控制在120天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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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目标 |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的流动性,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 ||
| 投资范围 | 国内依法发行、高信用等级、具有一定剩余到期期限限制的债券、央行票据、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 1.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短期债券; 2.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央行票据; 3.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 4.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在遵从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控制在120天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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