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改委等12个部委联合召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工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
本报记者 戎明迈 实习生 刘佳
监管体系大调整
纵向实行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横向构建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同时推动行业自律性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加大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股东自治、公司自治,推进上市公司内生自我监管机制的完善,逐步形成一条适应中国资本市场现阶段发展要求的、纵横交错的“伞形塔式”监管体系。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改委等12个部委联合召开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工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推进重点和差异化监管,重点做好央企上市公司和金融类上市公司等对市场影响大的公司的规范和发展工作。并明确表示,未来将建立健全监管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12个部委间上市公司监管常态机制,加强对股价形成信息的监管力度,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
分析人士表示,结合刚刚出台的六个关于并购重组和打击内幕交易的精神,未来12个部委的联合行动在防范金融风险上显得至关重要。
监管体系常态化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会议对监管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未来将实施:纵向实行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横向构建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同时推动行业自律性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加大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股东自治、公司自治,推进上市公司内生自我监管机制的完善,逐步形成一条适应中国资本市场现阶段发展要求的、纵横交错的“伞形塔式”监管体系,构建共同治理、综合治理的新型监管体制。
业界人士指出,所谓的“横向构建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目前正开始发挥作用,此前各个部门之间条块分割比较严重,未来如果发现问题,预计有关方面将会发动更多的部门联动调查。
尤为重要的是,会议首次提出“要完善12个部委间上市公司监管常态机制”,分析人士指出,这将进一步推进监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共同监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常态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更好地实施监管。这12部委包括证监会、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
分析人士指出,此前也有监管,但力度没有现在大。据了解,2005年4月,证监会与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委成立了跨部门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小组。如今又增加了发改委、商务部、保监会三个部门,可见在新形势下,监管层维护市场安全、打击违规交易的力度和范围都在扩大。
申银万国分析人士指出,随着股改和上市公司清欠问题的基本解决落实,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体系进行梳理,需要建立一个常态有效的监管体系,而不是再像过去那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也是《证券法》、《公司法》和股权分置改革以后,证券市场制度重建的一个重要内容。常态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利于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对上市公司监管的有效性。通过常态协调机制的建立,也有利于推进证券市场的各项创新。
加强央企监管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指出,今年还将加强专门针对央企和金融企业上市公司的监管,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单设监管处。这些都表明,对上市公司的综合监管已经进入了更高的阶段,即从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监管深入到了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而在近两年新建成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中专设监管机构来实施跨部门的协调监管,无疑更是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