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李景奇先生、刘军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均委托董事王继中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学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志正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3本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简称“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详见2.1.2的说明。
1.4公司董事长杨海、总裁吴亚德、财务总监龚涛涛、财务部总经理孙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2007.9.30)
(2006.12.31)
(经重列)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4,527,621,124.40
9,898,854,985.29
46.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6,863,006,497.59
6,630,315,401.96
3.51
每股净资产
3.15
3.04
3.5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0,627,459.18
25.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75
25.37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198,981,489.82
643,388,434.14
20.21
基本每股收益
0.091
0.295
20.21
稀释每股收益
0.091
0.295
2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28
净资产收益率
2.90%
9.37%
?增加0.3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85%
7.25%
?增加0.37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27,206,338.51
补贴收入
12,764,741.60
代垫工程款利息
4,510,176.16
处置云港公司股权收益
314,865.30
索道项目垫款收回
1,587,122.21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10,950.83)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659,883.80)
合计
145,612,409.15
2.1.1主要营运数据
收费公路
集团权益
比例
日均混合车流量(千辆次)
日均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
同比增减
报告期
同比增减
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项目(注1):
梅观高速
100%
107
14.1%
983
6.0%
机荷西段
100%
70
22.2%
1,015
23.8%
盐坝(A/B段)(注2)
100%
15
-17.9%
214
11.4%
盐排高速
100%
31
77.3%
430
51.7%
未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项目:
机荷东段
55%
96
26.5%
1,254
34.3%
水官高速
40%
117
37.6%
1,086
39.0%
水官延长段
40%
31
36.9%
200
42.5%
阳茂高速
25%
15
22.0%
802
22.0%
广梧高速
30%
9
24.3%
276
26.3%
江中高速
25%
41
48.6%
587
46.9%
广州西二环(注3)
25%
7
不适用
193
不适用
武黄高速
55%
29
23.6%
1,087
19.2%
长沙环路
51%
6
2.3%
64
20.1%
南京三桥
25%
17
39.3%
640
31.7%
注1:清连一级公路正在进行高速化改造,改造期间,该公路将视工程进度分段封闭施工。由于清连一级公路目前仅为有限度开放,其营运数据不具可比性,故未在表内列示。报告期内,清连项目的日均混合车流量为17千辆次,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06千元。
注2:盐坝(A/B段)的路费收入包括政府按协议为往来盐田与大梅沙匝道的车辆统一支付的通行费收入,但往来该区间的车流量自2007年2月起不再纳入统计范围。
注3:广州西二环于2006年12月开始收费,2006年同期无营运数据。
2.1.2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主要差异摘录如下:
截至2007年
9月30日止九个月
于2007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净利润
净资产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
643,388
6,863,006
香港会计准则调整: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按原权益所占净资产公允价值于由原收购日至合并日之间的减少额确认为资产重估(注)
(127,206)
-
对中国会计准则下计入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入
547
(25,130)
调整净额
(126,659)
(25,130)
按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后计算
516,729
6,837,876
注:依据香港会计准则,于清连公司合并日,本集团原持有的56.28%权益于原收购日与合并日之间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减少额,视为资产重估减值作损失处理;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上述差额调整资本公积。由此形成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9个月净利润的差异,但对报告期末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有关清连公司公允价值确认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香港及境内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股东总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