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总结前期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及激活工作的基础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制定并发布了《新增休眠账户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对证券市场新增的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及激活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明确,新增休眠账户的范围为证券账户余额为0、关联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且最近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交易的资金账户与对应的A股账户。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三项条件筛选出其管理账户中的新增休眠A股账户,并将这些休眠A股账户连同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在该公司柜面系统做另库存放处理。该工作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
中登公司将于每年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后,对各证券公司报送的新增沪、深市休眠A股账户数据做必要的核查,剔除有证券余额以及近三年有持有变动的账户后,形成新增沪市休眠A股账户库和新增深市预休眠A股账户库。
按照《指引》规定,新增休眠A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做另库存放处理后的次一交易日起,退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资者如需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由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受理;激活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按正常程序申请激活的休眠账户,T日激活,T+1日可以使用。
此外,持有休眠A股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A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新开账户不收取开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