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关于实施基金份额拆分、限量持续销售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本公司将对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163503)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并推出限量持续销售活动,同时对基金合同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一)拆分日
2007年10月15日。
(二)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拆分方式
基金份额拆分日日终,本公司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拆分比例相应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拆分公式为: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当日拆分前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拆分比例
其中,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拆分后场内基金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拆分后场外基金份额截位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基金份额拆分日当日及后续申购与赎回价格的计算
1、基金份额拆分日的申购按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申购份额。
2、在拆分日后,基金份额净值将在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的基础上变动,投资者申购、赎回价格将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五)拆分结果的公告与查询
2007年10月17日,本公司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2007年10月17日起(含该日)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拆分结果。
(六)特别提示
为保证基金份额拆分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公司决定拆分期间暂停如下业务:
1、2007年10月15日到10月16日暂停本基金的场外赎回业务;
2、2007年10月15日到10月16日暂停本基金的场内买卖、申购、赎回业务;
3、2007年10月11日到10月16日暂停本基金场内、场外的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4、2007年10月15日到10月16日暂停本基金的场内及场外的非交易过户业务。
二、持续销售的规模控制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6日(截止至拆分日后10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对基金销售实行总规模控制。
(一)规模控制
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6日的每一个工作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资产净值总额接近或达到80亿元,本公司将立即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二)比例确认
当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时,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资产净值不超过8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后超过80亿元,则对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100%
若拆分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需采用比例确认,则上述确认比例计算公式中的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指拆分后份额净值,即1.0000元。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确认比例
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确认,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申购费按照最后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单笔1000元)的限制。
(三)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若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申购业务,则有权在期间的任一个工作日发布暂停申购公告且自即日起暂停申购业务。
(四)若暂停申购,暂停申购公告将于暂停申购起始日当天在公司网站( www.chinanatur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刊登。若暂停申购日前一工作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确认比例将于暂停申购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若发生暂停申购的情形,待基金运作平稳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五)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销售机构的下属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1、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复兴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电话:021-64718300
传真:021-64375409
联系人:陈楠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64800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本公司将对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163503)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并推出限量持续销售活动,同时对基金合同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一)拆分日
2007年10月15日。
(二)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拆分方式
基金份额拆分日日终,本公司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拆分比例相应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拆分公式为: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当日拆分前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拆分比例
其中,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拆分后场内基金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拆分后场外基金份额截位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基金份额拆分日当日及后续申购与赎回价格的计算
1、基金份额拆分日的申购按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申购份额。
2、在拆分日后,基金份额净值将在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的基础上变动,投资者申购、赎回价格将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五)拆分结果的公告与查询
2007年10月17日,本公司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2007年10月17日起(含该日)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拆分结果。
(六)特别提示
为保证基金份额拆分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公司决定拆分期间暂停如下业务:
1、2007年10月15日到10月16日暂停本基金的场外赎回业务;
2、2007年10月15日到10月16日暂停本基金的场内买卖、申购、赎回业务;
3、2007年10月11日到10月16日暂停本基金场内、场外的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4、2007年10月15日到10月16日暂停本基金的场内及场外的非交易过户业务。
二、持续销售的规模控制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6日(截止至拆分日后10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对基金销售实行总规模控制。
(一)规模控制
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6日的每一个工作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资产净值总额接近或达到80亿元,本公司将立即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二)比例确认
当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时,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资产净值不超过8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后超过80亿元,则对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100%
若拆分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需采用比例确认,则上述确认比例计算公式中的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指拆分后份额净值,即1.0000元。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确认比例
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确认,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申购费按照最后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单笔1000元)的限制。
(三)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若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申购业务,则有权在期间的任一个工作日发布暂停申购公告且自即日起暂停申购业务。
(四)若暂停申购,暂停申购公告将于暂停申购起始日当天在公司网站( www.chinanatur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刊登。若暂停申购日前一工作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确认比例将于暂停申购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若发生暂停申购的情形,待基金运作平稳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五)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销售机构的下属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1、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复兴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电话:021-64718300
传真:021-64375409
联系人:陈楠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64800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