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公告
《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07年8月3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和《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07年9月17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基金简称:“荷银市值”;基金代码:16220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2007年7月24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ateda.com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在开放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期间,若发生基金大规模申购情况而影响本基金的平稳运作,为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申购业务并刊登公告。再次打开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二、日常申购及赎回安排
1、申购、赎回开放日
本基金自2007年9月17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1.50%
50万≤ M<250万
1.20%
250万≤ M<500万
0.75%
500万≤ M<1000万
0.50%
M≥ 1000万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1天 ~365天
0.5%
366天(含)~730天
0.25%
731天(含)以上
0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本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机构
名称: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延惠
联系电话:010-66577619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aateda.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aateda.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四、申购金额的限制和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除外)。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