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于2007年3月3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因股权变更,于2007年7月27日刊登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目前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因此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9、股权结构”中进行了更新并增加了相关说明。
2、因本基金管理人的职工监事变更为张兴和先生,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此项事项变更已按规定履行完毕必要程序。
3、因本基金管理人的总裁助理兼总裁办总监陈红女士已离职,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变更和执行情况,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
5、“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中相关内容及数据更新至2007年6月30日。
6、“二、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四)会计师事务所。
7、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相应增加了招商银行、宏源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共计4家机构为本基金代销机构。
8、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对“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进行了更新。
9、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4月20日发布的《鹏华价值优势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业务的公告》,在“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二)与销售有关的费用”部分明确了本基金与鹏华中国50基金、普天收益基金、普天债券基金A类、鹏华动力增长基金、鹏华货币基金进行转换的费率。
10、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7月23日刊登的《关于鹏华基金管理限公司旗下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和鹏华动力增长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及2007年7月25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在“八、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二)场外申购、转换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部分增加了相关内容。
1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4月20日刊登的《关于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在“三、基金管理人“(二)”主要人员情况,4、本基金基金经理”部分进行了更新。
12、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上市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变化,更新了“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部分的相关内容。
13、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
14、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
15、本摘要中增加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为自2007年1月18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