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基金净收益 1,738,634,260.32 508,496,104.53
加: 期初基金净收益 77,407,452.24 21,736,229.99
加: 本期损益平准金 -44,455,842.04 20,748,925.10
可供分配基金净收益 1,771,585,870.52 550,981,259.62
减: 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4(13) 770,047,471.86 165,906,684.84
期末基金净收益 1,001,538,398.66 385,074,574.78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7年1月1日-6月30日 2006年1月1日-6月30日
一、期初基金净值 6,552,639,220.90 1,933,414,499.19
二、本期经营活动
基金净收益 1,738,634,260.32 508,496,104.53
未实现利得 1,530,063,256.39 832,553,950.45
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3,268,697,516.71 1,341,050,054.9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基金申购款 5,228,731,688.01 1,999,156,547.40
基金赎回款 -6,469,127,053.07 -1,797,847,092.62
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240,395,365.06 201,309,454.78
四、本期向持有人分配收益
向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基金净值变动数 -770,047,471.86 -165,906,684.84
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因损益调整产生的净值变动数
六、期末基金净值 7,810,893,900.69
3,309,867,324.11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简介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78号文《关于同意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的批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04年6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并于2004年7月26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297,041,086.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04年6月21日至2004年7月21日,募集资金总额2,297,041,086.190元,其中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为217,690.82元,上述资金已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的规定而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会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
(3)记帐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除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及权证投资按本附注所述的估值方法计价外,其他所有报表项目均按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上市交易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当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以能反映权证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未上市债券按成本估值。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购入成本估值。
可转换债,按交易所提供的该证券收盘价(减应收利息)进行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国债、股息红利、债券利息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按加权移动平均法计算库存证券的成本。当日有买入和卖出时,先计算成本后计算买卖证券价差。
股票: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a.上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过户费、买入经手费、买入证管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深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经手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c.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其股票投资成本。
债券:
a.买入上市债券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b.买入非上市债券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c.债券买卖不计佣金;
权证: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
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返售证券成本: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融券业务,按成交日扣除手续费后的应付金额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融券业务,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