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5)2007年6月29日起,工商银行开始办理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
内容请参阅200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6)自2007 年7 月1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基金开始实施新的会计准则。
(7)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审核通过,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孟立坤、曹凤岐、强力、林义相、Miyazato Hiroki(宫里启
晖)、Allen Yan(颜锡廉)、马金声、吕秋梅、吴冶平,其中曹凤岐、强力、林义相为独
立董事。具体内容请参阅2007 年8 月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
告。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六)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七)中国建设银行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