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70%-95%,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为0-3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投资重点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80%以上的非现金股票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2.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3.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 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买卖股票,自2007年5月30日起按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
无
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关系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国投”)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股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
受上海国际控制的公司、基金代销机构
注:本报告期内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 关联方交易:
下列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A. 本报告期内无发生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B. 与关联人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与建行进行银行间市场回购交易情况
2007年01月01日至
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卖出回购证券成交金额
558,400,000.00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481,906.85
与建行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情况
2007年01月01日至
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买入债券结算金额
49,840,850.00
C. 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机构也未持有基金份额。
D. 管理公司员工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名称
人数
份额(份)
占该只基金份额比例
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成长先锋
4
32,270.94
0.0006%
否
E. 关联方报酬
%26lt;1%26gt;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82,610,246.12元。已支付管理费68,196,459.34元,未支付管理费14,413,786.78元。
%26lt;2%26gt;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3,768,374.41元。已支付托管费11,366,076.59元,未支付托管费2,402,297.82元。
F.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898,547,941.15元。本会计期间(自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251,910.07元。
6. 会计报表重要项目说明
(1)应收利息明细(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07年6月30日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152,623.09
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
1,715.60
应收银行间金融债利息
7,834,726.02
应收央行票据利息
2,620,079.45
合计
10,609,144.16
(2)待摊费用明细(单位:人民币元)
无
(3)投资估值增值明细(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07年6月30日
股票估值增值
4,889,419,612.72
权证估值增值
59,288,5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