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决定变更旗下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一年定期存款的税后利率即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变更为活期存款税后利率即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本基金定位于现金管理的工具,活期存款税后利率相比较而言更能体现本基金良好的流动性与安全性。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投资者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拔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予以咨询。咨询电话: 400-6788-999。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