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转型后,其投资范围、比例限制等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对原有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将进一步突出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理念,充分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丰硕果实。
4、授权基金治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治理人将严格按照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自本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基金治理人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治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治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假如转型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治理人计划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1、实施集中申购
为降低部分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在基金终止上市以及转登记完成以后,基金治理人将以中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各销售机构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一个月,并于集中申购结束后的1个月内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1)集中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
1.50%
50万≤ M<200万
1.00%
200万≤ M<500万
0.60%
M ≥500万
1000元/笔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不含1年)
0.50%
1年到2年(不含2年)
0.25%
2年(含2年)以上
0
投资者在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原景阳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投资者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2、提前分红与份额拆分
为回报投资者,基金治理人拟在基金终止上市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收益分配。
基金治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按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对原景阳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份额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对于投资者因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治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即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拆分日当日按1.000元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自动折算为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的相关账户。
3、基金转型方案公告后,若出现基金折价率持续放大或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基金治理人承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转型进程,更早开放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五、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治理人。本基金治理人将根据投资者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本方案。本方案若有任何修改,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正式召开前及时公告。
电话:010-85633388-5718
传真:010-85252282
电子信箱:gaogx@dc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