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治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联合证券为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签署的《兴业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联合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自2007年11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联合证券全国19个城市的38家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业基金治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24536、400-678-0099
兴业基金治理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治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8日
兴业基金治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开通建行
龙卡储蓄卡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投资兴业基金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合作,决定自2007年11月13日起,面向建行龙卡储蓄卡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投资者只要持有带银联标志的建行龙卡,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即可进行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详情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7年11月13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持有带银联标志的建行龙卡储蓄卡,并开通了本公司网上交易功能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已发行的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转债”,基金代码:340001)、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趋势”,前端代码:163402,后端代码:163403)、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货币”,基金代码:340005)、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全球”,基金代码:340006)以及本公司今后新发的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产品。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五、适用认购、申购、赎回起点
申购起点: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单笔追加最低金额500元(兴业趋势为1000元)。兴业货币单笔最低金额100000元,单笔追加最低金额10000元。
赎回起点:兴业转债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000份;兴业全球、兴业货币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5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基金的最低账面份额时,基金治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兴业趋势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时,剩余部分将被强制赎回。
本公司今后新发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起点,按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执行。
六、网上交易费率
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我司旗下兴业转债、兴业趋势(仅限于场外)和兴业全球的,适用五折起的申购优惠费率,采用后端收费的基金按原费率执行。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金额(M,含申购费)
正常申购费率
网上交易适用申购费率
兴业转债(340001)
M<1000万
1.0%
0.6%
M≥10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兴业趋势
前端(代码:163402)
M<50万
1.5%
0.75%
50万≤M<100万
1.0%
0.6%
100万≤M<1000万
0.5%
0.5%
M≥10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后端(代码:163403)
持有时间(T)
后端申购费率
网上交易适用申购费率
T ≤1年
1.8%
1.8%
1年<T≤2年
1.0%
1.0%
2年<T≤3年
0.5%
0.5%
T>3年
0
0
兴业全球(340006)
M<50万
1.5%
0.75%
50万≤M<100万
1.2%
0.6%
100万≤M<1000万
0.6%
0.6%
M≥10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申购货币市场基金,认、申购费率仍为零。
3、本公司今后新发基金的认、申购费率,按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执行。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新发行的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优惠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