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治理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治理人易方达基金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治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2007年 12月21日24:00(以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该议案作为本通知的附件同时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07年11月23日,即该日在易方达基金治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会议公证、见证及服务机构
1、 本基金治理人和托管人的代表。
2、 本基金治理人代表本基金聘请的见证律师。
3、 本基金治理人代表本基金聘请的公证机构。
五、会议召开的条件和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如此条件未能满足,本基金治理人将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本次议案按一般决议处理,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六、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书面通知及通讯表决票将于权益登记日后寄出,未收到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登陆本基金治理人网站下载或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本通知后所附的表决票参加表决。
七、表决方法
1、 机构投资者需在表决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实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 个人投资者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代理人投票的,代理人应当在表决票上签章、并提供适当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以及委托人按照上述第1条、第2条规定的身份证实文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实文件(就自然人而言,为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就机构而言,为其机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实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所需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填妥后的通讯表决票于2007年12月21日24:00前(以北京市第二公证处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或邮寄方式送达至下列地址:
公证机构:北京市第二公证处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四层
联系人:孟必珍/王顺心
邮政编码:10003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易方达基金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城建大厦25楼
联系人:熊桃红
联系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监督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第二公证处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四层
联系人:孟必珍、王顺心
电话:010-68096201、68096212
邮政编码:100037
4、见证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收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书面通知及通讯表决票,若预留地址不详或已经变更,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前的基金开放日交易时间到各基金销售网点修改。
2、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治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治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客服电话:4008818088 (免长途话费) 。
4、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易方达基金治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易方达基金治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1日
附件一: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附件二: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五: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效力认定程序和标准
附件一:
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治理办法》和《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治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