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上接A17版)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为了基金平稳投资运作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对基金募集总规模实行限量90亿元(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
(1)募集期内认购申请不超过90亿元(含90亿元)的情形: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的总金额不超过90亿元(含9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高于90亿元的情形: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的总金额超过90亿元,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90亿元–募集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内有效认购金额不足90亿元,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认购费率为1%,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3.00元,认购价格每份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3.00)/1.000=9,903.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3.99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90亿元。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认购末日之前,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认购末日,且本次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达到80亿元,认购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2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确认比例为(90-80)/20=50%,对应认购费率为1.0%,认购末日利息为2元,认购价格每份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50%=5,000元
净认购金额=5,000/(1+1.0%)=4,950.50元
认购费用=5,000-4,950.50=49.5元
认购份额=(4,950.50+2)/1.000=4,952.5份
未确认金额=10,000-5,000=5,000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2.5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5,000元将于本基金募集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流程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
开户及认购办理时间为2008年3月18日至2008年4月18日,9:3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3、办理开户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个人如有代理人,则: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个人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注: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基金业务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国内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但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的开户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注: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办理认购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其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天治创新先锋基金”。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直销账户(1):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01282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直销账户(2):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17612901310002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武康路支行
直销账户(3):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44936—0404000078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直销账户(4):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76392—9702015385000005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直销账户(5):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15504000500111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直销账户(6):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0892576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若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手续或开户(或账户注册)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8年3月18日起至2008年4月18日,大集中系统未上线行柜面办理时间:9:3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营业);大集中系统已上线行柜面办理时间: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个人客户购买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①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②开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③认购基金。(
(2)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②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3)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程序
(1)机构客户购买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①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②开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③认购基金。(
(2)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②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③机构代码证;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⑥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3)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②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③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中国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天治基金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个人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机构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机构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