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方便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申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设置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申购)金额的起点、级差等具体规定遵照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7日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农业银行开通旗下三只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经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通过农业银行办理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及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办理上述业务和申请修改、终止本业务。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业趋势
163402(前端)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可转债
340001
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社会责任
340007
三、办理时间
上述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农业银行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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