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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中小盘精选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fund.e0731.com 天天基金网 2008-07-11

  200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4]25 号文件“关于同意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5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谭思马

  联系电 话:020-83936180

  联系人:潘晓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谭思马先生,董事长,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越银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等。

  詹松茂先生,董事,总经理,1964年出生,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投资银行广东省分行(现为国家开发银行广州分行)国际业务部经理,美国洛杉矶美华国际企业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大德支行行长,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城营业部总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市中营业部总经理,广州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总经理等。

  高燕女士,董事,1975年出生,法学学士。历任北京金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客户部总经理,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等。

  罗会怡先生,董事,1959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罗会怡先生曾先后担任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外资部副部长、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资产经营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

  栗建伟先生,董事,1966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供销处干部,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现任广东美的集团董事副总裁、战略发展部总监。

  高宝明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出生,工商管理学士。历任新鸿基银行助理主任,东洋信托银行信贷主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项目信贷经理,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BNP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香港金榜融资股份有限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

  魏明海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助教,中山大学会计系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中山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祖耀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法学博士、高级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律师。

  郭平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系讲师、教研室主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副教授、系副主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

  曾巧女士,监事会召集人,1973年出生,管理学学士。历任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美的集团审计部审计经理,现任美的集团审计监察部副部长。

  曹萍女士,监事,1971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律师。曾任原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2003年进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姚万义先生,独立监事,1942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办公厅主任、副局长、常委等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北京证券业协会理事长。

  苏文锋先生,拟任督察长,196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外贸经济系党支部书记,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大德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3月起担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监。

  2、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龙苏云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总监,1970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历任南方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营业部经理、深圳兰光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总监等职务。2008年1月23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保民先生,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经历十年。曾任平安证券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证券分析师,国通证券公司高级分析师,银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建信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2007年9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研究发展部副总监。2007年10月22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此外,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小组还配备了若干名证券投资分析人员,协助基金经理从事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

  3、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罗荣女士,2007年1月10日至2008年 1月23日管理本基金;

  崔海鸿先生,2005年9月28日至2007年1月10日管理本基金;

  汪旻杰先生,2004年5月27日至2005年9月28日管理本基金。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詹松茂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董事、总经理;

  龙苏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刘保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彭培祥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研究发展部总监助理。

  5、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489.94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68888917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 公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2层

  法定代表人:谭思马

  电话:020-83936180

  传真:020-83282856

  联 系 人:潘晓毅

  2、 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热线:11185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3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010-65186758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416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8635

  传真: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65020

  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40-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547

  传真:0755-8296014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名称: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热线:0512-96288

  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客户服务热线:020-87320991、020-87320595

  名称: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08

  客户服务热线:0351-8686868

  名称: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25层

  法定代表人:范剑

  电话: 023-63786397

  传真: 023-63786312

  客户服务电话:023-63786187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电话:0769-22119351

  名称: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769-87828146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6338

  名称: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客户服务热线:0791-6770351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F、28A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825555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客户服务热线:0791-6285337、0791-6288690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25938095

  传真:0755-25987538

  联系人:任瑞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内

  法定代表人:江亚芳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江亚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3-15号耀中广场11楼1106-1118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雄溢

  电话:020-83487300

  传真:020-83486116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宁、黎晓霞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具有较高成长性和良好基本面的中小盘股票,通过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决策依据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依据包括:

  1、 宏观经济形势及前景、有关政策趋向;

  2、 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3、 上市公司基本面及发展前景;

  4、 证券市场走势及预期;

  5、 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二)决策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门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及证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深入分析研究,和对各类别资产收益率和风险水平的合理预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建议,投资建议包括总体资产配置建议、类别资产配置建议、个股/ 券种投资建议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对本基金投资相关因素的全局考虑,确定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制定总体资产配置计划;

  3、基金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基金的总体资产配置计划,考虑研究部门的相关建议,拟定投资计划,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4、本基金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计划,制定具体投资方案。

  (三)组合原则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比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运用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该次的股票发售总量;

  6、 基金投资于中小盘股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资总额的80%;

  7、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8、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主动的股票投资策略,在专业化研究的基础上,将系统的选股方法与积极的投资操作相结合,选择具有较高成长性、基本面良好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收益。

  股票投资组合包括中小盘股票组合和其他股票组合。中小盘股票组合通过选择具有较高成长性、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依据有效充分分散的原则构建。其他股票投资主要是参与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申购以及根据市场情况的短期股票投资。

  (五)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

  采取稳健的混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对利率、收益率走势的预测,考虑债券信用等级、期限、品种、流动性等因素,依据修正久期、凸性等指标,构建债券组合。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股票投资比较基准加上25%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股票投资比较基准采用50%的中信标普200(中盘)指数收益率加50%的中信标普小盘指数收益率。债券投资比较基准采用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风险适中、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08年6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债券4只。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之外的。

  3、 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权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而获得的权证:

  -

  6、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因原股东优先配售获得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情况:

  -

  7、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金鹰中小盘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5月27日至2008年3月31日)

  -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截止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五条(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3)组合原则中规定的各项比例,即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2008年1月23日经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聘龙苏云先生担任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罗荣女士不再担任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上述调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备案,并于2008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公告。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

  (6)证券交易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人报酬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报酬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人报酬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发生的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小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申购费率为1.5%。

  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申购费率为1.2%。

  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申购费每笔1000元人民币。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在一年以内的,赎回费率为0.5%。

  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内的,赎回费率为0.4%。

  持有时间在两年以上(含两年)三年以内的,赎回费率为0.3%。

  持有时间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赎回费率为0.2%。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其中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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