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确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一级交易商。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确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一级交易商。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