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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目标 | 在力保本金稳妥和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基础上,为投资者提供资金的流动性储备,并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 ||
| 投资范围 | (一)现金; (二)通知存款; (三)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四)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五)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七)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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